《第三调解室》:母亲借女儿名字买房,女儿为何拒绝归还?
北京广播电视台BRTV科教频道《第三调解室》全新改版升级,2024年9月3日、9月4日的节目由我所主任#安翔律师 参与录制。节目就房产纠纷问题进行了现场讲解,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视频来源:视频节选自2024年9月3日、9月4日播出的《第三调解室:以爱之名(1)(2)》(文末点击“阅读原文”可跳转观看完整节目)
案件经过
李女士离婚后独自将女儿小王抚养长大。2002年李女士因为自己没有购房资质,将自己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小王名下。近年来,李女士想将房产出卖或者转移登记到自己名下,却遭到女儿拒绝。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安律分析
安翔律师对本案中的房产纠纷问题进行分析:1、安翔律师分析,小王出具的承诺书具有法律效力。
2、安翔律师建议李女士将房屋出卖,出卖过程中小王应无条件配合并保证收到购房款后第一时间打到李女士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