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救救我丨不要轻易写保证,实在要写,怎么写?
第四季 合同篇
第36集 不要轻易写保证,实在要写,怎么写?
【小德的烦恼】
【民法典来拯救你】
01 保证合同怎么写?
02 如果有得选,该怎么措辞?
民法典将保证合同按照责任承担分为两种类型,其中一种责任叫作【一般保证责任】,另一种叫作【连带保证责任】。具体来讲↓
1“保证人和债务人
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或者
2“债务人不履行或未偿还债务时,
所以,如果你有得选,首先要确定,正文里没有明确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其次要注意没有上述第二种表述。
“不能……才” √
如果小德签的是这样一种保证,则其责任是变轻了。在这种情况下,小德就可以在债务人已经承担责任的基础之上,仅就其不能承担的那一部分,向债权人履行责任了。当然,这一部分,未来小德还是可以继续在债务人有能力的情况下再去向他追偿的。
△ 最后,律师提醒:大家如果以保证人的身份去签订一个保证合同,在能选择的情况下,要注意里面首先别有“连带”字样,其次最好有“不能……才”或者“无力……才”这样的字眼,这样,你这个保证人才可能会轻省一些。
相关法规
《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无力偿还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等类似内容,具有债务人应当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认定为一般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未偿还债务时即承担保证责任、无条件承担保证责任等类似内容,不具有债务人应当先承担责任的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认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
1.保证人与债权人就保证问题依法达成书面协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2.保证人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表示,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并为债权人接受的,保证合同成立。
3.保证人在债权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订有保证条款的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或者主合同中虽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视为保证合同成立。
供 稿:张希
排版校对:张希 陈萱
责任编辑:张希
主 编:安翔